中小企业推荐计划FAQ
推荐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行业的企业:
- 推荐的企业性质必须是企业对企业(Business-to-business, B2B)的业务模式 , 例如,批发商或制造商。
- 推荐的企业必须以账期的方式向B2B模式的企业提供服务或商品。
- 推荐的企业其客户群必须是中大型的公司(私有或公共)
- 推荐的企业年收入必须超过RM 2m (200 万令吉)。
- 推荐的企业未处于清算或破产的状态
- 推荐的企业必须是在马来西亚注册的业务(包括独资,企业和私人有限公司)。
凡任何企业具以下条件将不符合推荐资格:
- 企业正在清算中
- 企业目前在接管权之下
- 企业有未解决或正面对法院诉讼
- 企业的业务直接对消费者(Business-to-Consumer , B2C)
- 推荐自己的公司
很遗憾,由于利益冲突,您不能在推荐计划下推荐您自己的公司 / 雇主。 您的推荐对象只能是贵公司的公司或雇主的客户、您的业务群或业务伙伴。
即便信用记录不理想,我们也愿意与其企业合作,但这需要进行信用评估的流程,并根据具体的情况下来决定合作的下一步。我们无法与正在清算或处于破产、接管中,或有未解决和面临法院诉讼的企业合作。
其推荐客户的帐号一旦成功反映在CapBay平台并成功交易,我们的团队将与您联系以获取更多信息,例如您的银行帐户。
一旦推荐对象与我们完成交易其月份后,我们的团队便会开始联系了推荐人的详细信息(例如银行帐户),其现金奖励就会在月初分配到推荐人的注册帐户中。
其现象的合理解释为:
- 被推荐的企业在被推荐后90天内没有在CapBay平台上完成交易和成为付费客户
- 推荐的企业是CapBay的现有客户
- 有人将相同的企业推荐给CapBay
- 被推荐的企业尚未向CapBay偿还首笔融资交易的的应付款项